杭州新天地旅行社(阳光新旅程)网上收客系统协议
——请各代理社详细阅读
一、本协议文本是根据[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]和《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。
二、本协议适用于“阳光新旅程”网上收客系统。
三、“阳光新旅程”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。
尊敬的各旅行社同仁:
感谢您的支持,热忱欢迎您到“阳光新旅程”同业销售网上预定旅游路线,在您预定线路之前,请您详细阅读“阳光新旅程”有关网上预定,修改,取消线路等关系您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法律提示内容。您在网上下单预定、修改,取消线路的时候,“阳光新旅程”将视为您对以下内容全部接受。据此,“阳光新旅程”将按这些内容与您构建合同法律关系,来明确您和“阳光新旅程”的权利义务与责任。
1.“阳光新旅程”旅游同业销售网的法律地位
www.ungb.com是杭州新天地旅行社有限公司下属旅游同业销售网站。
2.有效性
以下交易的条款适用于由“阳光新旅程”为您提供的旅游产品的销售服务。这些条款将有可能不时的被修正。任何修正条款的发生,“阳光新旅程”网站都将会通知您(您可及时关注网上的实时变动)。
3.“阳光新旅程”和您之间的契约
“阳光新旅程”网站上的广告,价格表和声明并不构成契约。在“阳光新旅程”向您发送电子或网上或其它方式确认收到并接受了您的订单之前,您和“阳光新旅程”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。“阳光新旅程”有权在发现了“阳光新旅程”网站上出现的产品及订单的明显错误或停止销售、机位已满的情况下,单方面撤回任何契约(详见第 4条)。“阳光新旅程”留对产品订购的数量的限制权。在下订单的同时,您也同时承认、已经了解并同意这些旅游线路的内容、性质和价格,您将对您在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一旦您下单预定路线,您就承担了支付商品价款的义务。因此,在您下单之前,应确认是否购买或购买多少。
4.资料和价格
产品的资料和定价都在“阳光新旅程”的网站上有详细说明。这类信息将随时更改且不另行做任何通知。每一项显示的价格若没有特殊说明都是当前的正常价格。在发生意外情况,如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:战争、地震、火灾等或是由于航空公司临时取消航班或政策性的提高机票价格,地接成本政策性调价以及网络、网站的错误等造成“阳光新旅程”的线路取消或价格变化,“阳光新旅程”email或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您,该线路产品是否取消或延期。在“阳光新旅程”没有取消订单的情况下,可由您决定是否取消订单,并且最终解释权归杭州新天地旅行社所有。
5.“阳光新旅程”旅游线路的质量保证
所有网上销售的产品之行程、价格和具体内容“阳光新旅程”承诺不低于该线路在“阳光新旅程”在网上公布的标准。“阳光新旅程”对网上销售线路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,并负责解决由于“阳光新旅程”的操作不当引起的投诉及其他责任问题。但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发生:战争、地震、火灾等或是由于航空公司临时取消航班以及网络、网站的错误等造成客户经济损失,我社仅负责客户和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、协调工作,并不承担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。
6.预定并确认之后需要修改或取消的约定
“阳光新旅程”将会把您的预定单及时确认并通过网站、电话、传真或E-MAIL及时和您确认。一旦确认以后,您的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。在确认之后,由于“阳光新旅程”或您和客人的原因需要对原定的订单做取消的,则按照以下原则进行:预定单经双方确认即合同生效以后,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,必须提前5天通知对方,在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,经双方确认,则合同终止;如发生经济损失,如退票损失费,则按照铁路客运,民航客运,公路客运等相关部门的有关退票规定,由违约方承担。地接部分的用车、用餐及用房等如已预付定金,则违约方须承担经济损失,损失的比例,则按照实际情况(淡旺季)由双方协商后由违约方承担。
7.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权
您和“阳光新旅程”之间的契约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,所有的相关无法协调争端将诉诸于“杭州新天地旅行社”所住地的人民法院。
8.条款的无效性及其条件
如果出于任何原因,这些条款及其条件的部分不能得以实行,其他条款及其条件的有效性将不受影响。
* 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“阳光新旅程”客户服务中心所有,保留随时改进和修改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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